ГOCT5949-1975耐蝕、耐熱及熱強鋼棒材和冷加工材的技術條件
棒材按下列情況進行分類:
(1)按照制造的方法,鋼可分為:
熱軋和鍛造的;
冷拉的;
研磨或車削的。
(2)熱軋和鍛造鋼根據用途分組:
a—熱壓力加工和冷拉用的;
b—機械加工(車、刨、銑及其他)用的。
注:根據供需雙方協議,供熱壓力加工和冷拉用的圓棒,表面可以車削或剝皮。
(3)根據材料狀態,鋼可分為:
冷加工硬化的—H;
不熱處理的;
熱處理的(退火或回火的)—T。
形狀、尺寸及允許偏差
鋼的品種、形狀和尺寸應符合下列要求:
熱軋圓鋼—ГOCT2590-1971;
熱軋方鋼—ГOCT2591-1971;ГOCT1413-1975;ГOCT4693-1977;
鍛造圓鋼和方鋼—ГOCT1133-1971;
熱軋和鍛造扁鋼—ГOCT4405-1975;
熱軋扁鋼—ГOCT103-1976;
熱軋六角鋼—ГOCT2879-1969;
冷拉圓鋼—ГOCT7417-1975;
冷拉方鋼—ГOCT8559-1975;
冷拉六角鋼—ГOCT8560-1978;
研磨或車削圓鋼—ГOCT14955-1977。
注:允許按照ГOCT2591-1971制造邊長小于100mm的并帶有半徑不超過0.15倍邊長圓角熱軋方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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