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原產地標準
累計原產地標準是優惠原產地規則中實質性改變標準的一種,是指在確定受惠國產品原產地資格時,把若干個或所有受惠國(地區)視為一個統一的經濟區域。在這個統一的經濟區域內生產、加工產品時所得的增值,可以視為受惠國的本國成份加以累計。如中國—東盟自貿區成分可以在自貿區內部進行累計,也就是說,只要某產品中原產于自貿區而不局限于自貿區中的某一個國家的原材料價值超過了總價值的40%,即可被視為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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