貯礦場(stockpile)
選礦廠中原礦及產品貯存的場所。它的主要作用是調節采礦、運輸與選礦廠之間生產不平衡的矛盾。由于在粗碎或中碎作業之前礦石粒度較大,不便于堆料和取料,所以貯礦場一般設于中碎作業之后。貯礦場占地面積較大,投資較高,必須通過全面的技術經濟比較確定。只有在選礦廠規模較大,采礦與選礦廠之間運輸距離較遠,氣候、運輸路線的地形和地質條件差或選礦廠和冶金廠位于同一廠區需同時貯存幾種礦石等條件下,才考慮設置貯礦場。
貯礦場設有貯料場,并配備進料帶式輸送機、堆料機、取料機、出料帶式輸送機、樣品檢測和環境保護等設備。貯礦場一般設在露天。當有特殊要求,如防雨、防凍、防污染環境時,可考慮設在廠房內。料場布置方式有長方形和圓形兩種。長方形料場有一跨兩堆制、兩跨兩堆或四堆制。圓形料場堆料為圓環形,外圓直徑45~100m。貯礦場的大小應根據選礦廠的生產規模及貯礦時間要求等因素確定。貯礦時間較長,一般多于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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