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控制 (vibration control)
減輕物體的振動(見振動測量)并阻止其傳播的過程。其目的是保護人及儀器設備免受振動的影響。
振動是一種物體的運動狀態隨時間而變化的過程。工業中的振動主要是指生產中的設備或元件,沿直線或曲線經過平衡位置所作的往復機械運動。冶金企業中,工人在作業地點接觸振動的甚多。如手持振動工具(風鉆等)、振動篩、破碎機、鍛錘、壓力機、大型球磨機等都能產生很大的振動。對工人與周圍環境帶來振動污染。
行政管理措施 主要有:(1)合理布局。進行工廠建設時,將振動大的設備(振搗臺、大型球磨機、鍛錘)設置在遠離其他作業場所的地方,利用距離自然衰減,減少振動對其他人群的影響。(2)進行新廠礦建設時,規定減振設施應同生產主體設施做到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行。(3)購置低振動的手持振動工具,其振動加速度應符合要求。對現有設備或工具應進行檢測,達不到標準時,可按振動大小縮短日接觸時間。(4)制定嚴格的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工程技術措施 首先是研制新的低振動或無振動工藝與設備,控制振源。如用無沖擊工藝代替有沖擊工藝,壓力打樁機代替柴油打樁機等,以控制振動的發生。其次可以采用隔振、阻尼減振和動力吸振等技術措施。
隔振 和阻尼減振與常規噪聲治理技術相同。
動力吸振器 利用共振系統吸收物體的振動能量,以減小物體振動的設備。動力吸振器的原理是:在振動物體上附加質量彈簧共振系統,這種附加系統在共振時產生的反作用力可使振動物體的振動減小。當激發力以單頻為主,或頻率很低,不宜采用一般隔振器時,動力吸振器特別有用。如附加一系列的這種吸振器,還可以抵消不同頻率的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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