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S(FINANCIAL SERVICES COMPENSATION,金融服務補償計劃)
什么是FSCS
FACS是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INANCIALSERVICESCOMPENSATION)的簡稱,英國的投資和存款保護制度最早是根據1979年銀行法建立的存款保護計劃。英國現行的存款保險計劃是由英國金融機構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局(FSA)于2001年根據2000年金融市場與服務法案(FSMA2000)建立的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中的一個子計劃。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將原有的存款保護計劃與1986年建筑協會法建立的建筑業協會投資者保護計劃(IPS)、1986年金融服務法建立的投資者補償計劃(ICS)、1975年投保者保護法建立的投保者保護計劃(PPS)以及友好協會保護計劃等補償計劃加以合并,形成由金融服務管理局(FSA)統一管理的的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
金融服務補償計劃(FSCS)由金融服務補償計劃有限責任公司(FINANCIALSERVICESCOMPENSATIONSCHEMELIMITED)負責實施。該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機構,具有商業公司的所有特點。但金融服務補償計劃有限公司(FSCS)同時又是受金融監管局(FSA)監督的獨立法人機構,在職能上擔任金融服務管理局(FSA)委任的存款,保險和投資賠付。
任何英國公司一旦被擔任執行金融監管活動的金融服務管理局(FSA)批準在英國運營時,該公司則自動成為金融服務補償計劃有限公司(FSCS)的成員。
每家金融機構成員均須向FSCS繳納三種資金:初期資金、繼增資金和特別出資。
在金融機構經法院裁定進入臨時清算、特別行政管理、進入破產清算、或金融服務管理局(FSA)認定該機構已無力償付其到期債務時,可以啟動補償程序。按規定FSCS的存款存入英格蘭銀行,由其進行必要的債券項目投資,以擴大保險準備金的規模。如果FSA認為在任一財政年度的賠償總額有超支的可能性,經英國財政批準同意,FSA可以向受監管的金融機構征收臨時資金以應對該年度的支付義務。為了及時融通資金,FSCS還可以經FSA的安排從英格蘭銀行貸款,貸款總額目前規定不可以超過1.25億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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