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礦(concentrate)
原礦經過選礦后有用成分得到富集的產品。每一個分選作業都可得出相應的精礦,每一分選作業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產物,精礦是產物中有用成分含量最高的部分。原礦經過預選或粗選作業,有用成分初步富集的產品稱作粗精礦。粗精礦需經過精選作業才能得到合格的最終精礦。礦石中含有的兩種或兩種以上有用礦物,在選礦時被一起選出的精礦產品,稱作混合精礦。混合精礦中各種有用礦物或有用成分,在以后的分選作業或冶煉作業中進行分離。選礦廠產出的最終成品稱作最終精礦。其礦物組成和化學成分(有用或有害成分)、粒度和含水量等均需滿足造塊、冶煉或其他工業利用的要求。
©2008-2023 福建明海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閩ICP備07035527號-1
閩公網安備 350403026100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