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定合理的裝入量時,除了考慮轉爐要有一個合適的爐容比外,還應保持合適的熔池深度。以保證爐底不受氧氣射流的沖擊,熔池深度必須超過氧流對熔池的最大穿透深度。目前我國各類型轉爐的熔池深度見表2。
表2不同公稱噸位轉爐熔池深度
| 公稱噸位/t | 30 | 50 | 80 | 100 | 210 | 300 |
| 熔池深度/mm | 800 | 1050 | 1190 | 1250 | 1650 | 1949 |
對于模鑄工藝,裝入量還應與錠型相配合。裝入量減去吹損及澆注必要損失后的鋼水量,應是各種錠型的整數倍,盡量減少注余。裝入量可按式(1)進行計算:
裝入量=(鋼錠單重×鋼錠支數+澆注必要損失)/(鋼水收得率(%))-(合金用量×合金吸收率(%))(1)
式(1)中的質量計量單位都采用t。
對連鑄車間,轉爐裝入量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一定范圍內波動。
此外,確定裝入量時,既要考慮發揮現有設備潛力,又要防止片面不顧實際的盲目超裝,以免造成事故和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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