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煉鋼生鐵質量要求:
1>需方對含硅量有特殊要求時,由供需雙方協議規定。
2>采用高磷礦石冶煉的單位,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后,生鐵含磷量允許不大于0.85%。
3>化學成分表中,硫、磷含量有效位數后的數字不允許修約。
4>采用含銅礦石冶煉時,生鐵含銅量允許不大于0.30%。
5>各號生鐵應以鐵塊或鐵水形態供應。
6>各號生鐵鑄成塊狀時,可以生產兩種塊度的鐵塊。
對塊度規定如下:
1>小塊生鐵:每塊生鐵為2~7kg。每批中大于7kg及小于2kg兩者之和所占比例,由供需雙方協議規定。
2>大塊生鐵:每塊生鐵不得大于40kg,并有兩個凹口,凹口處厚度不大于45mm。每批中小于4kg的碎鐵塊所占比例,由供需雙方協議規定。
用鑄鐵機鑄成的鐵塊,應具有潔凈的表面,但允許附有石灰和石墨。
在鑄床上鑄成的鐵塊,應仔細清除表面的爐渣和砂粒,但允許附有石灰和石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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