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無縫鋼管的尺寸、外形、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
本標準適用于流體輸送用不銹鋼無縫鋼管。
2引用標準(略)
3尺寸、外形及重量
3.1外徑和壁厚
3.1.1鋼管分熱軋(擠、擴)和冷拔(軋)兩種。
3.1.2鋼管外徑和壁厚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
3.2.1通常長度
鋼管的通常長度規定如下:
熱軋(擠、擴)鋼管……………………………………………2~12m
冷拔(軋)鋼管…………………………………………………2~8m
外徑小于或等于10mm的冷拔(軋)鋼管供應長度應不小于1m。
3.2.2定尺長度和倍尺長度
定尺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全長允許偏差為+15mm。
倍尺總長度應在通常長度范圍內,全長允許偏差為+20mm。每個倍尺長度應按下列規
定留出切口余量:
外徑≤159mm……………………………………………………5~10mm
外徑>159mm……………………………………………………10~15mm
3.2.3范圍長度.
范圍長度應通常長度范圍內。
3.3彎曲度
鋼管的彎曲度不得大于如下規定:
壁厚<15ram……………………………………………………1.5mm/m
壁厚≥15ram……………………………………………………2.0mm/m
熱擴管…………………………………………………………3.0mm/m
3.4端頭外形
鋼管兩端應切成直角,并清除毛刺。
3.5交貨重量
鋼管應按實際重量交貨,也可按理論重量交貨。
鋼管按理論重量交貨時,熱軋(擠、擴)無縫鋼管按上列公式計算的數值加15%,冷拔(軋)無縫鋼管按上列公式計算的數值加10%,作為標準重量。
3.6標記示例
用M02鋼制造的外徑為25mm,壁厚為2mm,定尺長度為6000mm的鋼管,
其標記為:
鋼管00Cr17Ni14Mo2—25×2×6000—GB/T14976-941
4技術要求
4.1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
4.1.1成品鋼管的化學成分允許偏差應符合GB222中表3的規定。
表3
| 熱軋(擠、擴)鋼管 | 冷拔(軋)鋼管 | ||||||
| 尺寸.mm | 允許偏差% | 尺寸.mm | 允許偏差% | ||||
| 普通級 | 較高級 | 普通級 | 較高級 | ||||
| 外徑D | 68≤D≤159159<D~426 | ±1.25±1.5 | ±1 | 外徑D | 6~10>10~30>30~50>50 | ±0.20±0.30±0.40±0.9% | ±0.15±0.20±O.30±0.8% |
| 壁厚S | <15≥15 | +15-12.5+20-15 | ±12.5 | 壁厚S | 0.5~1>1~3>3 | ±O.15±O.14%+12%-10% | ±0.12+12%-10%±10% |
| - | - | - | - | - | - | - | - |
4.1.2鋼的牌號和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表4的規定。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議,可供應表4以外牌號的鋼管。
4.2制造方法
4.2.1鋼的冶煉方法
鋼應采用電弧爐冶煉。經供需雙方協議,可采用其他方法冶煉。
4.2.2鋼管的制造方法
鋼管應采用熱軋(擠、擴)或冷拔(軋)方法制造,需方要求某一種方法制造時,應在合同中注明。
4.3交化狀態
鋼管經熱處理并酸洗交貨。成品鋼管的推薦熱處理制度。
注:熱擠壓管的抗拉強度允許降低20MPa。凡經整體磨、鏜或經保護氣氛熱處理的鋼管,可不經酸洗交貨。
4.4力學性能
熱處理狀態鋼管的縱向力學性能(抗拉強度吼,延伸率85)應符合表5的規定。根據需方要求,在合同中注明,可測定鋼管的屈服強度。
4.5工藝性能
4.5.1水壓試驗
在試驗壓力下,應保證耐壓時間不少于5s,鋼管不得出現漏水或滲漏。供方可用超聲波檢驗或渦流檢驗代替水壓試驗:超聲波檢驗的對比樣塊刻槽深度為鋼管公稱壁厚的12%,渦流檢驗靈敏度A級。
4.5.2壓扁試驗
根據需方要求,在合同中注明,壁厚小于和等于¨0mm的鋼管,可進行壓扁試驗,壓扁后的試樣不得出現裂縫和裂口。
4.5.3擴口試驗
根據需方要求,在合同中注明,壁厚小于或等于10mm的鋼管可進行擴口試驗。擴口試驗的頂心錐度為30。、45。或60。中的一種,擴口后外徑的擴大值為1()%,擴口后試樣不得出現裂縫和裂口。
4.6品間腐蝕試驗
奧氏體型和奧氏體一鐵素體型鋼管應進行晶間腐蝕試驗。晶間腐蝕試驗方法按GB4334.1~4334.6的規定。具體腐蝕試驗方法由供需雙方協議并在合同中注明。
4.7表而質量
鋼管內外表面不得有裂縫、折疊、軋折、離層和結疤存在。這些缺陷應完全清除,清除深度不得超過公稱壁厚的負偏差,其清理處實際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許的最小值。在鋼管內外表面上,直道允許深度如下:熱軋(擠、擴)鋼管:不大于公稱壁厚的5%;直徑小于和等于140mm的鋼管,最大允許深度0.5mm;直徑大于140mm的鋼管,最大允許深度0.8mm。冷拔(軋)鋼管:不大于公稱壁厚的4%(壁厚小于1.4mm的直道允許深度為0.05mm),最大深度不大于0.30mm。不超過壁厚負偏差的其他缺陷允許存在。
4.8超聲波檢驗
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議,鋼管可進行超聲波檢驗,對比樣塊的刻槽深度為鋼管公稱壁厚的10%。
5試驗方法
鋼管各項試驗的試驗方法應符合表6的規定。
6檢驗規則
6.1檢查和驗收
鋼管檢查和驗收由供方的技術監督部門進行。
6.2組批規則
鋼管按批進行檢查和驗收。每批應由同一牌號、同一爐號、同一規格和同一熱處理制度(爐次)的鋼管組成。每批鋼管的數量不超過如下的規定:
外徑≤76mm、壁厚≤3mm…………………………………………4000根
外徑>351mm…………………………………………………………50根
其他尺寸………………………………………………………………200根
6.3取樣數量
序號檢驗項目試驗方法取樣數量
1化學成分GB222GB223每爐罐一個試樣
2拉伸試驗GB6397GB228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一個試樣
3壓扁試驗GB246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一個試樣
4擴口試驗GB242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一個試樣
5水壓試驗GB241逐根
6超聲波試驗GB4163逐根
7渦流檢驗GB7735逐根
8晶間腐蝕試驗GB4334.1~6每批在兩根鋼管上各取一個試樣
9尺寸精度0.01mm量具逐根
10表面肉眼逐根
6.4復驗與判定規則
鋼管的復驗與判定規則按GB2102的有關規定進行。
7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
鋼管的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2102中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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