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材的堆放
堆放鋼材的倉庫,可分為在制品倉庫與成品倉庫。在制品包括待精整的鋼材,精整中的鋼材,精整后等待理化檢驗結果的鋼材和未按訂貨合同生產的計劃外鋼材。
在制品鋼材的堆放方法有:
1)同一個爐號(普碳鋼可用批號)的鋼材應堆放在一起,以便整爐鋼材或整批鋼材能同時精整,而不打亂鋼材的加工工藝過程,此外還可以防止混號和丟失。
2)同一訂貨合同的鋼材應放在一起,以便按合同組織生產。
成品鋼材的堆放方法有:
1)不分鋼種而按鋼材斷面分別堆放;
2)不分鋼材斷面而按鋼種分別堆放;
3)按訂貨合同堆放;
4)按鋼材的爐號(批號)堆放。
由于種種原因,上述堆放方法,都不是單獨使用的,而是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相互配合使用的。
從安全生產角度出發,鋼材堆放還應注意下列事項:
1)堆放鋼材時,必須使鋼材的標志端朝向一側,以便找出所需的鋼材。
2)堆放高度應合乎安全技術規程規定的要求,堆放位置應距離鐵路或公路2m以上,各堆之間必須留出不窄于1m的通道。
3)堆放鋼材必須有墊鐵或料架,以防鋼材堆下沉和歪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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