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A606—1997耐大氣腐蝕性能的高強度低合金鋼的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
化學成分
除非供需雙方另有協議,碳、錳和硫的最大含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 元素 | 化學成分.%最大 | |
| 熔煉分析 | 成品分析 | |
| C1) | 0.22 | 0.26 |
| Mn | 1.25 | 1.30 |
| - | 0.04 | 0.06 |
1)對于熔煉分析最大碳含量為0.15%的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最大錳含量口]提高到
1.40%(成品分析最大碳含量為0.19%.最大錳含量為1.45%)。
為了符合表2和表3規定的力學性能要求,生產廠應加入合金元素與在表1規定界限之內的碳、錳和硫相組合。這些元素應在規定的熔煉分析報告中表明。如前如述,這些鋼具有良好的耐大氣腐蝕性能,并以兩種類別交貨,種類2和種類4。當要求時,生產廠應向需方提交耐腐蝕臺格的數據。對于種類2的鋼,證明符合前述最小銅含量的要求應是耐腐蝕的充足數據。對于種類4的鋼,該數據的基礎可以是按照導則ASTMG101《低合金鋼的耐大氣腐蝕測定導則》由鋼的化學成分計算的耐腐蝕指數。為了符合本標準的要求,種類4鋼的最小耐腐蝕指數應為6.0。
力學性能
用試樣所代表的鋼材應符合表2(熱軋鋼材)或表3(冷軋鋼材)的規定。
表2
| 拉力試驗 | 軋制狀態 | 退火或正火的定尺板或卷 | |
| 定尺板 | 卷1) | ||
| 抗拉強度/MPa最小 | 480 | 450 | 450 |
| 屈服強度/MPa最小 | 340 | 310 | 310 |
| 仲長率(50mm)/%最小 | 22 | 22 | 22 |
生產和交付卷狀的薄板和鋼帶應與定尺產品同一強度水平。由于生產廠不可能在卷的本體內進行試驗,考慮到一些低強度鋼材的夾雜物的可能性,所以強度水平示出降低了35MPa。
表3
| 拉力試驗 | 定尺板和卷 |
| 抗拉強度/MPa最小 | 450 |
| 屈服強度/MPa最小 | 310 |
| 伸長率(50mm)/%最小 | 22 |
1)厚度不大于1.14mm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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