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不銹鋼復合鋼板超聲波檢測方法
(參考件)
A1.適用范圍
A1.1本標準適用于壓力容器用爆炸不銹鋼復合鋼板的超聲波檢測,亦可供其它用途的爆炸金屬復合鋼板超聲波檢測時參考。
A1.2本標準規定的超聲波檢測方法主要用于檢驗復合鋼板復合界面的結合狀態。
A2.檢測人員資格
檢測復合鋼板的超聲波檢測人員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鍋爐壓力容器無損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檢測操作人員應具備Ⅲ級以上資格,檢測報告簽發人員應具備Ⅱ級以上資格。
A3檢測方法
本標準采用縱波脈沖反射法。耦合方式采用接觸法。
A4檢測設備及其調試
A4.1探傷儀
探傷儀采用脈沖反射式單通道超聲波探傷儀,其垂直和水平線性、盲區、分辨率應符合ZBY230和JB4730和JB47307.3.1條的規定。
A4.2探頭
探頭采用直徑14mm或20mm,頻率為2.5MHz或5MHz
A4.3耦合劑
應選用機油、水或其它耦合效果良好,且無損復合鋼板表面的耦合劑。
A4.4檢測時間
應在復合鋼板復合、熱處理、校平切邊等工序完成后(產品交貨前)進行超聲波檢測。
A4.5根據復合鋼板表面狀態、形狀等,選擇復層一側表面進行檢測;檢測表面原則上為原制造面,原制造面應整潔不影響檢測結果。
A4.6檢測靈敏度的確定與調整
A4.6.1對比試塊法
A4.6.1.1對比試塊
對比試塊應選用與被檢復合鋼板的規格、材質、熱處理工藝和表面狀態相同或相似的復合鋼板制成。對比試塊的尺和形狀如圖A1,人工缺陷尺寸b按表A1
A4.6.1.2利用對比試塊調整靈敏度應將對比試塊完全結合部分的第一次底波高度調整到滿刻度的80%,然后讓探頭接觸人工缺陷部分找出第一次底波Ba的最小高度的位置。
A4.6.1.3調整靈敏度后,對復合鋼板完全結合部分進行檢測時,若Bg相差10%以上時應及時校正靈敏度使Bg為80%。
A4.6.2底波反射法
當用底波反射法檢測時,利用復合鋼板產品進行靈敏度的調整,調整時將探頭接觸復合鋼完全結合部位,調節第一次底波為滿刻度的80%。
A4.7掃查速度
檢測掃查時探頭掃查速度不得大于200mm/s。
A5未結合區評定
A5.1未結合區定義
A5.1.1對比試塊法‘
在檢查中,有缺陷回波多次反射,而且第一次底波高度低于Ba時,該部分即為未結合部分。
A5.1.2底波反射法
檢測中,當第一次底波高度不大于5%,缺陷波成為主體的部分為未結合部分。
A5.2未結合區域的測定
A5.2.1對比試樣法
采用全波消失法確定缺陷的界限,未結合部分的寬度與長度應以換能器的內側算起。
A5.2.2底波反射法。
當第一次底波高度為滿刻度的40%(即正常波的1/2),確定未結合區界限,未結合區的寬
度與長度以探頭中心移動距離來確定。
A6未結合缺陷記錄與結合率
A6.1對檢測過程中發現的所有可記錄未結合缺陷進行記錄,并以相應的幾何圖形在板面上表示,計算其未結合區面積,并計算復合鋼板結合率。
A6.2結合率的計算公式
t=(S-S。)/S×100%
式中:t-結合率.
s一復合鋼板總面積cm。
S-未結合區總面積cm.
A7檢測報告
復合鋼板超聲波檢測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a.委托單位、產品編號、檢測編號;
b.材料名稱(基材與復材)、規格、厚度、數量;
c.探傷儀型號、探頭直徑及頻率、耦合劑等;
d.檢測標準;
e.檢測結果評定:未結合區大小及位置(示意圖表示)、結合率指標;
f.檢測日期;
g.檢測人員及審該人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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