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電礦物的放電(discharge of charged min—eral)
礦粒在失去其荷電條件后,釋放其所獲電荷的過程。這是電選得以實現的依據之一。導體礦物的電性質不同,它們荷電后放電所需的時間有明顯的差別,因而在分選的運動過程中產生不同的運動軌跡,利用這種現象即實現礦物的分選。導體礦物荷電后的放電,因荷電方法不同而不同:若由于接觸傳導而荷電,所獲電荷屬外加電荷,一旦與接地器件接觸,即能迅速放電,傳走所獲電荷;若受感應而荷電,則由于外加電場作用而產生的自由電荷屬非外加電荷,礦粒一旦脫離外加電場,即迅速放電恢復原狀;至于在電暈電場中荷電,則是由于吸附了電暈極放出的電子,完全屬于外加電荷,礦粒一旦與接地極接觸,就能在極短時間內傳走其所獲電荷。礦粒失去電荷后,便按正常的運動軌跡落于礦斗中。非導體礦物的荷電和放電都不同于導體礦物,它不能通過接觸傳導或感應而荷電,通常是通過外加電荷荷電;獲得電荷后,也不能很快全部釋放所獲電荷,而是迅速與接地極感應產生相應的正電荷,使礦粒吸附于接地極表面,這種吸力稱為鏡面吸力。在相同條件下,電壓越高,從電暈極放出的電子越多,礦粒吸附的電荷也越多,產生的鏡面吸力也愈大,且維持一定時間,直到被毛刷強制刷下,礦粒才能脫離接地極,落入專門容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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