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以前,鐵礦資源的勘查和開發利用主要由地質礦產部和冶金工業部負責進行。
地質礦產部代表國家行使地質行業管理。對地質勘查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和協調全國地質工作;對礦產資源、地下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實行監督管理。并制定有關法規和政策。它除負責全國性、區域性地質調查外,還進行包括鐵礦資源在內的國民經濟生產建設所需的各種礦產資源的勘查。
冶金工業部代表國家行使冶金工業行業管理。制定有關規劃、法規,并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的運行和監督工作。在1983年成立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總公司后,它主要主管黑色冶金工業。冶金工業部的地質勘查系統屬于專業地質勘查部門,主要進行鋼鐵工業所需要的鐵礦及其他有關原料的勘查工作。
與鋼鐵工業有關的礦山企業主要由冶金工業部主管。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推進,礦山企業自主權的提高,礦山企業管理也在隨之改革。礦山企業的管理形式大致有以下幾種:
1)冶金工業部直屬礦山企業的管理:這些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發展都由冶金工業部直接安排,資產由冶金工業部代表國家進行管理。其生產經營、財務、基本建設、技術改造計劃等由冶金工業部平衡協調和審查批準。產品銷售以前由冶金工業部統一按計劃分配,現在由企業自主銷售。目前這類礦山企業只有河北邯邢冶金礦山管理局和魯中冶金礦山公司兩家。
2)重點鋼鐵聯合企業的礦山企業管理:目前,重點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礦山已被單獨劃出,由成立的二級單位——礦業公司來管理。現在成立礦業(礦山)公司的有首鋼、鞍鋼、本鋼、唐鋼、太鋼、攀鋼、武鋼、馬鋼等。還有部分重點鋼鐵聯合企業沒有成立礦業公司,其所屬的礦山歸本鋼鐵聯合企業設立的礦山辦公室或礦山處等職能部門直接管理。
3)省級礦山的管理:現在有礦山企業的省(市、自治區),大部由省冶金廳或冶金集團總公司下設的礦山公司管理。這些公司雖是企業性質,但又有部分行業管理職能。有的省礦山公司下屬有礦山企業或聯營礦山;有的沒有礦山企業,公司負責管理省內礦山。
4)地方重點礦山的管理:所謂地方重點礦山,是指地方國有重點鋼鐵聯合企業所屬礦山和獨立礦山。它的管理模式和重點鋼鐵聯合企業的礦山管理模式雷同,設立二級單位——礦山公司來管理所屬礦山。獨立礦山屬冶金廳(冶金集團公司)直接管理,如廣東大寶山鐵礦和山東金嶺鐵礦等。
5)鄉鎮礦山企業管理:鄉鎮礦山星羅棋布,數量很多,管理形式多種多樣,大部分縣設有礦山公司,對鄉鎮礦山進行統一規劃、技術指導、生產協調、產品銷售和運輸,等等。
對個體開采的礦山,一般通過縣級或鄉鎮的礦管、工商、稅務、環境保護等部門按照有關法規進行管理。
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之后,原地質礦產部的行政管理職能劃入新組建的國土資源部。采礦審批登記發證和采礦權轉讓審批登記由該部設置的礦產開發管理司負責,礦產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由礦產資源儲量司負責。勘查審批登記發證和探礦權轉讓審批登記由地質勘查司負責。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冶金工業部改組為國家冶金工業局。國家冶金工業局為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的主管冶金行業的行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①研究擬定冶金工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促進冶金工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②研究提出發展冶金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訂行業規范、規章和技術標準;協調行業內部關系,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向有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③研究制訂冶金工業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冶金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國有冶金企業扭虧解困、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④推進直屬事業單位的改革,使其3年內走向社會、進入市場、減少補貼、減員增效。⑤掌握和分析冶金行業生產動態,提出冶金工業產需銜接的建議;匯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冶金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咨詢服務。⑥組織政府間冶金工業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⑦承辦國務院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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