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裝工程間接費定額(quota of indirect fee norm of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施工企業為組織和管理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的計取標準。它與建筑安裝工程預算定額配套使用,是編制工程預算和工程結算的依據。建筑安裝工程間接費定額一般分為通用、專業通用和專業專用三類。在中國,間接費定額由國家及地方主管部門規定,具有法令性質,執行中一般不允許任意改變。
組成 間接費定額由施工管理費用標準和其它間接費用標準兩部分組成。施工管理費包括:(1)管理人員工資;(2)工資附加費;(3)工作人員勞動保護費;(4)職工教育經費;(5)辦公費;(6)差旅交通費;(7)固定資產使用費;(8)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費;(9)利息;(10)其他費用。其它間接費用包括:(1)臨時設施費;(2)勞動保險基金等。
計算基數 施工管理費費率的計算基數因構成工程結構的物化勞動與活勞動的比重不同而不同,一般分為兩類:建筑工程多以直接費為計算基數;安裝工程和人工施工的大規模土石方工程多以直接費中的人工費為計算基數,也有采用人工費和機械使用費作為計算基數的。其它間接費各項費率因內容各異,其計算方法不盡相同。臨時設施費費率應先根據施工現場必要的生產性和生活性臨時設施確定費用范圍,然后選擇若干個不同規模的工程項目確定臨時設施平均數量、造價和實用年限,并與在此期間內平均完成的工程直接費相比較計算而得。某些工程項目因條件特殊,經發包、承包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或按施工平面圖確定的臨時設施和費用單獨結算。勞保支出費費率是根據國家勞保條例規定的企業離退休人員和6個月以上長期病員的費用支出與工程造價或直接費相比而測定的。
編制步驟: 包括:確定計算費用定額的基礎資料項目和指標;劃分費用項目;提出計算公式;計算分項費用額及費率。
©2008-2023 福建明海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閩ICP備07035527號-1
閩公網安備 350403026100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