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用碳素鋼和低合金鋼厚鋼板 GB 6654-86
本標準適用于制造壓力容器及其附件用厚度為6~100mm的碳素鋼和低合金鋼厚鋼板。
1代號
本標準所列牌號后的“R”是指壓力容器“容”字的漢語拼音第一個字母。
2尺寸、外形、重量
2.1鋼板的尺寸
2.1.1鋼板厚度6~60mm的,厚度間隔應符合GB709—65(熱軋厚鋼板品種>的規定;厚度大于60~100mm的鋼板厚度間隔為5mm。如需方有特殊要求,經雙方協議可供應厚度間隔較小的鋼板。
2.1.2厚度6~60mm鋼板的長度和寬度的最大尺寸應符合GB709—65的規定;厚度大于60mm鋼板的長度和寬度由供需雙方協議。
2.1.3寬度為50mm倍數的任何尺寸,但不得小于600mm。
2.1.4長度為50ram倍數的任何尺寸,但不得小于1200mm。
2。2鋼板的厚度允許偏差
2.2.1鋼板的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下列的規定。
2.2.1.1厚度小于或等于60mm的鋼板其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GB709—65的規定;厚度大于60~100mm的鋼板按表1的規定。
表1
寬度
正偏差
2.1.2根據需方要求,可以限定鋼板的負偏差,但須在合同中注明。要求限定負偏差的鋼板的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2.2.2要求限定負偏差的鋼板,用公稱厚度加上表3的附加值作為計算重量的理論厚度。
2.2.3鋼板的厚度在距離頂角不小于100mm和距離鋼板邊緣不小于20mm處測量。
表2
寬度
正偏差
表3
計算重量的厚度附加值
2.3鋼板的長度和寬度允許偏差
當鋼板的厚度小于或等于60mm時,長度和寬度允許偏差應符合(GB709—65的規定)。
當鋼板厚度大于60mm時:
寬度允許偏差……+25mm,
長度允許偏差……+35mm。
2.4鋼板的不平度
鋼板的不平度,每米不得大于10mm。
2.5鋼板的切斜度
鋼板應切成直角,切割偏斜及鋸齒形不得使鋼板長度及寬度小于公稱尺寸,并須保證訂貨公稱尺寸的最小矩形。
鋼板長度不大于6m的,切割偏斜不得超過10mm,鋼板長度大于6m的,切割偏斜不得超過15mm。
3技術要求
3.1牌號和化學成分
3.1.1鋼的牌號和熔煉成分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化學成分
3.1.1.1
厚度大于60mm的20R,碳含量上限可以到0.24%。
3.1.1.2根據需方要求,15MnVR的釩含量上限可以降到0.10%。
3.1.1.3根據需方要求,15MnVNR的釩含量上限可以降到0.16%。
3.1.2殘余元素鉻、鎳、銅含量應各不大于0.30%。供方如能保證,可不進行分析。
3.1.3為改善20R、16MnR的性能,可添加微量合金元素。
3.1.4成品鋼板化學成分的允許偏差應符合GB222—84<鋼的化學分析用試樣取樣法及成品化學成分允許偏差>的規定。
3.2冶煉方法
3.2.1鋼由平爐,氧氣轉爐或電爐冶煉。
3.2.2經雙方協議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方法冶煉。
3.3交貨狀態
3.3.1鋼板的交貨狀態應符合表5的規定。
3.3.2經需方同意,厚度大于60mm的18MnMoNbR鋼板的交貨狀態,可另行規定。
3.4力學性能
3.4.1鋼板的拉伸試驗、夏比(V型缺口)常溫沖擊試驗、冷彎試驗結果應符合表5的規定。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兩年內可按U型缺口沖擊試驗交貨,沖擊值按YB536—69(壓力容器用碳素鋼及普通低合金鋼熱軋厚鋼板技術條件)的規定。如按u型沖擊交貨時,須提供V型夏比沖擊試驗數據。
鋼板厚度
抗拉強度
屈服點
a5
伸長率85
J(kgf
·m)6=2n
牌號
交貨狀態
mm
N/mm
(kgf/mm2)
N/mm
(kgf/mm2)
橫向試樣
不小于
20R
17~25
26~36
38~60
>60~100
400~530(41~54)
245
235
225
215
195
25
24
23
22
d=2n
16MnR
正
火
26~36
38~60
>60~100
490~635(50~65)
470~620(48~63)
450~590(46~60)
305
285
265
19
19
18
15MnVR
17~25
26~36
38~60
530~675(54~69)
510~655(52~67)
510~655(52~67)
490~635(50~65)
375
355
335
17
17
17
15MnVNR
火
正
17~25
26~38
40~60
570~715(58~73)
550~695(58~71)
530~675(54~69)
420
410
390
18
17
17
18MnMoNbR
加
回
火
40~100
635~785(65~80)
510(52)
490(50)
16
3.4.1.1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議,20R、16MnR的V型缺口常溫沖擊功可按34J(3.5kgf·m)交貨。
3.4.1.2根據需方要求,經供需雙方協議,20R、16MnR可進行一20℃的V型沖擊試驗,沖擊功不小于20J(2.0kgf·m)。
3.4.2表5和3.4.1.1~3.4.1.2所規定的V型缺口沖擊功是10mm×10mm×55mm標準試樣的,當采用5mm×10mm×55mm小尺寸試樣進行試驗時,其沖擊功最小為以上所規定指標的50%。
3.4.3夏比(V型缺口)常溫沖擊功,按三個試樣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允許其中一個試樣比規定值低,但不得低于規定值的70%。
3.4.4當按3.3.2交貨時,試驗用的試樣應進行熱處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試樣應在熱處理后的樣坯上制取,樣坯的熱處理方法應符合表5的規定。樣坯尺寸不小于f×350mm×350mm。
注:f-鋼板厚度。
3.5表面質量
3.5.1鋼板表面不允許存在裂紋、氣泡、結疤、折疊和夾雜等缺陷。鋼板不得有分層。如有上述表面缺陷,允許清理,清理深度從鋼板實際尺寸算起,不得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并應保證鋼板的最小厚度。缺陷清理處應平滑,無棱角。
3.5.2除3.5.1規定之外,其他缺陷允許存在。其深度從鋼板的實際尺寸算起,不超過鋼板厚度公差之半,并應保證缺陷處厚度不超過鋼板允許最小厚度。
3.6超聲波探傷檢查
3.6.1根據需方要求,鋼板應進行超聲波探傷檢查。
3.6.2超聲波探傷檢查方法和保證級別由供需雙方協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3.7高溫拉伸試驗
根據需方特殊要求,并經供需雙方協議,鋼板應進行高溫拉伸試驗,試驗溫度和項目以及有關其他事項應在合同中注明。
4試驗方法
4.1每批鋼板的檢驗項目、取樣數量、取樣方法及試驗方法應符合表6的規定。
表6
GB223.13—14—82
GB223.26—28—84
GB223.36—40—85
4.2對厚度小于12mm鋼板的夏比(V型缺口)沖擊試驗應采用輔助試樣,其尺寸5mm×10mm×55mm,沖擊試樣可保留一個軋制面。
4.3根據需方特殊要求,經供需雙方協議,每批鋼板可取兩套試樣(分別在兩張鋼板上取)進行性能試驗。
5檢驗規則
5.1鋼板驗收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
5.2鋼板應成批驗收。每批鋼板由同一爐罐號、同一厚度、同一熱處理制度的鋼板組成。鋼板厚度6~16mm的每批重量不大于15t;鋼板厚度大于16mm的每批重量不大于25t。
5.3根據需方要求,厚度大于16mm的鋼板可逐張檢驗。
5.4對于厚度大于60mm的鋼板,試樣應在厚度四分之一處取(試樣的軸線與一個軋制面的距離)。
5.5鋼板檢驗結果如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可以進行復驗。
5.5.1夏比(V型缺口)沖擊試驗結果,不符合3.4.3規定時,應從同一張鋼板(或同一樣坯)上再取3個試樣進行試驗,前后兩組六個試樣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規定值,允許有2個試樣小于規定值,但其中小于規定值70%的試樣只允許有1個。
5.5.2其他檢驗項目的復驗應符合GB247—80(鋼板和鋼帶驗收、包裝、標志及質量證明書的一般規定)的規定。
6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鋼板的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247—80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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