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產品質量指標和所用符號的涵義
《煤炭質量規格及出廠價格》所列煤種、灰分、塊煤限下率和全硫分,既是煤炭產品的質量指標,也是計價的依據。計量水分是精煤產品的計量指標,也是計價的依據。含矸率、應用煤低位發熱量和可燃體揮發分3項為參考指標,不作為計算煤價的依據。
1)粒度(mm)指煤炭塊度的大小。“>”表示大于多少毫米。“<“表示小于多少毫米,“-”表示多少毫米到多少毫米。
2)灰分Ag(%):指絕對干燥煤的灰分,以區間表示。
3)全水分WQ(%):指煤炭中內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總和,以區間表示。
4)計量水分(%):是對洗精煤和洗混煤規定的計量指標。洗精煤和洗混煤發車時含實際全水分的重量折算成含計量水分的重量即為洗精煤和洗混煤商品量,計算方法如下式:
精煤(洗混煤)商品量(t)=含實際全水分精煤重量(t)×(100-實際全水分)/(100-計量水分)
5)塊煤限下率(%):指在礦場發貨時采樣測定的小于塊煤粒度下限的篩下品占全部煤量的百分數,系批的極限指標。
6)全硫分SgQ(%):指絕對干燥煤的全硫分。精煤的全硫分以區間表示,其他煤炭產品以平均值表示。
7)含矸率(%):指粒度大于50mm的矸石(包括硫化鐵)量占全部煤量的百分數,系批的極限指標。
8)發熱量QYDWkJ/kg:指應用煤的低位發熱量。
9)可燃體揮發分Vt(%):指煤炭中揮發物質占可燃體的百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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