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段(crushing stage)
在破碎過程中,物料的粒度每減小一次,為一個破碎段。在選礦廠中,分選前的破碎作業(yè)的破碎比都較大。而由于破碎設備本身構造的特點,一臺破碎機只能在一定限度的破碎比下工作。所以,要把物料從原料的粒度破碎到所需的粒度,一般需將幾臺破碎機組合,組成幾個破碎段才能滿足下步工序的粒度要求。破碎段是破碎流程最基本的單元。破碎段的構成形式有:(1)單一破碎作業(yè);(2)預篩分一破碎作業(yè);(3)破碎一檢查篩分作業(yè);(4)預篩分一破碎一檢查篩分作業(yè);兩種篩分作業(yè)可分別由兩臺篩子進行,也可由一臺篩子來完成。破碎段數(shù)的選擇服從于碎礦的基本目的,在選礦中,破碎的目的是:(1)供給棒磨、球磨或自磨等作業(yè)以最合理的給礦粒度,或為自磨、礫磨提供合格的研磨介質;(2)使粗粒嵌布礦物初步單體解離,以便用粗粒級的選礦方法進行分選;(3)對于無須分選的高品位礦石,破碎到一定要求的粒度,直接供用戶使用。因此,所需的破碎段數(shù)取決于原礦的最大粒度、所需的最終破碎產(chǎn)物粒度,以及各破碎段所能達到的破碎比,即取決于要求的總破碎比和各段的破碎比。
通常,中型和大型選礦廠采用三段或四段破碎;小型選礦廠只采用兩段破碎。三段破碎分為粗碎段、中碎段和細碎段。粗碎段給料粒度為300~1500mm,產(chǎn)物粒度為100~350mm;中碎段給料粒度為100~350mm,產(chǎn)物粒度為19~150mm;細碎段給料粒度為19~150mm,產(chǎn)物粒度為4.8~30mm。這種劃分主要適用于顎式破碎機、旋回破碎機、圓錐破碎機和輥式破碎機等。而某些破碎機,如反擊式破碎機和錘式破碎機,能將1000mm的大塊物粒一次破碎至10~30mm以下;自磨機能將600mm的大塊物料一次粉碎至0.044mm以下,即一臺設備即兼有粗、中、細碎或粗、中、細碎及磨碎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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