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水災(mine inundation disaster)
因涌入礦內坑道的水量超過正常排水能力而造成的災害。當礦山采掘工作面與湖泊、河流或有大量積水的老空區、含水層、灰巖溶洞等水系連通時,水會不斷地涌入礦內坑道,如涌水量超過正常排水能力,就會造成水淹礦井事故。造成礦山水災事故的主要原因有:(1)未查清地質資料。查清礦區水文地質資料,是礦區開采的前提和條件。如果對礦區范圍內的含水層數目、含水層與地表水系的關系、礦區地下水源的循環條件、巖層和礦體的透水性能、地質斷層、裂隙與礦體的關系,采空區冒落和地表塌陷等情況沒有查清,盲目開采.就會導致地表水、地下水通過各種途徑進入礦區,威脅安全生產,甚至造成水災事故。(2)井口位置選擇不當。井筒是礦井生產和人員進出的主要通道,也是礦井建設和生產的主要安全出口。因此,在進行礦井設計時,必須把井口位置選擇在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以上,否則,山洪暴發,地表水或山洪水就會涌入礦內,造成水災事故。(3)技術決策失誤。對水文地質條件比較復雜的礦山,在選擇開拓、采礦方法以及開采順序時,必須全面考慮,慎重決策。尤其是在河流、湖泊或含水層下采礦,一定要查明水文地質條件,慎重決策開采技術方案。過早地溝通水源,增大礦井涌水量,就可能導致礦井水災事故。(4)違章作業。從礦山的統計資料來看,由于不執行探水制度,在破碎帶違章作業或注漿質量不好等原因,引起的水災事故占全礦總透水事故的80%左右。(5)管理不善。技術措施和管理工作,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統一的關系。技術措施再好,再完善,如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技術措施不僅不能持續下去,也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最終也會導致水災事故的發生。因此,礦山防水治水,管理工作及時跟礦上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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