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倉(orebin)
選礦廠中配有相應進料、排料設備的貯礦設施。礦倉通常由進料設備、貯料倉體、排料與輸出設備及相應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組成。它按在選礦廠所起的作用可分為:原礦貯礦倉、中間貯礦倉、受礦倉、分配及緩沖礦倉、磨礦倉和產品礦倉等。各種礦倉的設置主要根據選礦工藝的需要,對于貯礦量較大的貯礦場和中間貯礦倉,因投資較高,占地面積較大,需按運距、氣候條件等因素做綜合技術經濟比較,以確定是否設置。礦倉的結構形式有地下式、半地下式、地面式、立式、高架式、斜坡式和抓斗式等。礦倉結構形式取決于礦石貯存量,礦石性質(如粒度、水分、粘性等),地區自然條件(如氣候、地形、工程地質等),建筑費用和工藝要求等因素。礦倉的貯礦時間應按礦倉有效容積計算。礦倉有效容積是指礦倉內活動礦量,即靠重力能自流排出礦倉口的那部分礦量所占的容積。
原礦貯礦倉及中間貯礦倉主要作用是緩沖礦山(或運輸)與選礦廠生產不平衡的矛盾。原礦貯礦倉需設于粗碎作業之前時,由于貯存礦石粒度大,不便于貯存和給、排礦,多以中間貯礦倉代替之,中間貯礦倉設置于細碎作業之前,礦石貯存時間不超過三天。中間貯礦倉的結構形式有地面式、半地面式或高架式圓筒礦倉。中間貯礦倉占地面積大、投資高,只有原礦運輸距離遠,采礦、運輸、自然條件和氣候條件差,原礦難以穩定供應的大、中型選礦廠和同一破碎系統處理數種礦石的選礦廠才考慮采用。
受礦倉主要作用是接受原礦運輸設備的卸礦,因其有一定貯礦能力,所以對下段作業有緩沖作用。受礦倉的容積較小,貯礦時間較短。受礦倉的結構形式多采用地下式矩形礦倉。
分配及緩沖礦倉主要作用是對同一作業的多臺設備進行給礦分配。由于礦倉有一定貯礦能力,對前后作業也有緩沖作用。這種礦倉貯礦容積較小,貯礦時間為15~40min。礦倉結構形式多采用高架式矩形礦倉并常與生產廠房連在一起。
磨礦倉主要作用是調節破碎與磨礦作業生產能力、作業制度和作業率不平衡的矛盾,并起向磨礦機分配給礦的作用。磨礦倉的貯礦時間,當選礦廠設中間礦倉時一般為16~24h;當不設中間礦倉時則為1~3天。磨礦倉的形式多為高架圓筒倉、高架拋物線倉或高架矩形礦倉。
產品礦倉包括選礦廠精礦倉、礦石預選的廢石倉及破碎篩分廠的產品礦倉等。產品礦倉的主要作用是調節選礦廠與產品運輸系統生產不平衡的矛盾及供產品外運裝車,其貯存時間主要取決于運輸條件;廢石運輸一般運距較短,廢石倉的貯存時間按具體條件確定。產品礦倉多為高架圓筒礦倉、高架矩形礦倉或抓斗礦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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