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鋼帶的尺寸、外形、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及驗收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厚度2.00~6.00mm,寬度50~600mm的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鋼帶。
2引用標準(略)
3分類、代號
3.1按鋼帶外形分
條狀鋼帶TD
卷狀鋼帶JD
3.2按鋼帶邊緣狀態分
切邊鋼帶Q
不切邊鋼帶BQ
4尺寸、外形
4.1鋼帶厚度和寬度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 鋼帶厚度 | 鋼帶寬度 |
| 2.00~6.00 | 50~600 |
碳素結構鋼和低合金結構鋼熱軋鋼帶的分類
| 種類 | 條狀鋼帶TD | 卷狀鋼帶JD | |
| 厚度/mm | 2-4 | 4-6 | 由連軋機軋制 |
| 長度/m | ≥6(允許交付≥4的短鋼帶) | ≥4(允許交付≥3的短鋼帶) | ≥50(允許交付長度30~50m的鋼帶/其質量不得大于該批交貨總質量的3%) |
| 短尺鋼帶數量不得大于該批總質量的8% | |||
| 鐮刀彎/(mm/m)≤ | 4 | ||
4.2鋼帶厚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mm
| 鋼帶厚度 | 允許偏差 |
| ≤3.00 | ±0.20 |
| >3.00~5.OO | ±0.24 |
| >5.00 | ±O.27 |
4.3鋼帶寬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mm
| 鋼帶寬度 | 允許偏差 | |
| 不切邊 | 切邊 | |
| ≤200 | +2.O-1.0 | ±1.0 |
| >200~300 | +2.5-1.0 | |
| >300 | +3.O-2.0 | |
4.4鋼帶的厚度應均勻。在同一截面的中間部分和兩邊部分測量三點厚度,其最大差值(三點差)應符合表4的規定。
表4mm
| 鋼帶寬度 | 三點差不大于 |
| ≤100 | O.10 |
| >100~150 | 0.12 |
| >150~200 | 0.14 |
| >200~400 | O.15 |
| >400 | 0.17 |
4.5供作冷軋坯料的鋼帶,軋制方向的厚度應均勻。在同一直線上任意測定三點厚度,其最大差值(同條差)應不大于0.17mm。
供冷軋用鋼帶應在合同中注明。
4.6鋼帶長度
條狀鋼帶:
厚度為2.00~4.00mm的鋼帶,其長度不應小于6m,允許交付長度不小于4m的短尺鋼帶;厚度大于4.00~6.00mm的鋼帶,其長度不應小于4m,允許交付長度不小于3m的短尺鋼帶。
短尺鋼帶的數量不得大于該批交貨總重量的8%。
卷狀鋼帶:
由連軋機軋制的成卷鋼帶,長度不小于50m,允許交付長度30~50m的鋼帶,其重量不得小于該批交貨總重量的3%。
其他軋機軋制的成卷鋼帶長度由供需雙方協議規定。
4.7鋼帶的鐮刀彎每米不大于4mm。
4.8條狀鋼帶應折平交貨。根據需方要求也可直條交貨。
4.9標記示例
用Q235-A•F鋼軋制,厚度3mm、寬度150mm、不切邊、卷狀熱軋鋼帶,其標記為:
熱軋鋼;帶Q235-A-F-3×150-BQ-JD-GB3524——92
5技術條件
5.1鋼的牌號和化學成份
5.1.1鋼帶采用碳素結構鋼Q215、Q235、Q255的A、B級和Q175、Q275軋制,其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GB700的規定。
5.1.2鋼帶采用低合金結構鋼軋制,其化學成分(熔煉分析)應符合GB1591或相應標準的規定。
5.2交貨狀態
鋼帶在熱軋狀態下交貨。
5.3力學性能
5.3.1碳素結構鋼鋼帶拉伸和冷彎試驗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牌號
| 牌號 | 屈服點σsMPa | 抗拉強度σbMPa | 伸長率δ5% | 180。冷彎試驗n-試樣厚度d-彎心直徑 |
| 不小于 | 不小于 | |||
| Q195 | (195) | 315~430 | 33 | d=0 |
| Q215 | 215 | 335~450 | 3l | d=0.5a |
| Q235 | 235 | 375~500 | 26 | d=a |
| Q255 | 255 | 410~550 | 24 | - |
| Q275 | 275 | 490~650 | 20 | - |
注:牌號Q195的屈服點僅供參考,不作交貨條件。
5.3.1.1根據需方要求,鋼帶的屈服點可不進行測試。
5.3.1.2當A級鋼鋼帶的冷彎合格時,抗拉強度上限不作交貨條件。B級鋼抗拉強度可以超過GB700規定的上限50MPa。
5.3.2低合金結構鋼鋼帶的力學性能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
5.4表面質量
5.4.1鋼帶表面不得有氣泡、結疤、裂紋、折疊和夾雜。鋼帶不得有分層。其他表面缺陷允許存在,但深度和高度不大于厚度偏差之半,輕微的紅氧化皮允許存在。
5.4.2表面缺陷允許清理,但清理后應保證鋼帶的最小厚度和寬度。清理處應平滑、無棱角。
5.4.3對于長度大于,50m的成卷鋼帶,不正常部位不得超過每卷鋼帶總長度的8%。
6試驗方法
6.1每批鋼帶的檢驗項目、取樣數量、取樣方法及試驗方法應符合表6的規定。
表6
| 序號 | 檢驗項目 | 取樣數量 | 取樣方法 | 試驗方法 |
| 1 | 化學成分(熔煉分析) | l(每爐罐號) | GB222 | GB223 |
| 2 | 拉伸 | 1 | GB2975 | GB228、GB6397、P4 |
| 3 | 彎曲 | l | GB2975 | GB232 |
| 4 | 尺寸 | 逐卷(條) | - | 通用量具 |
| 5 | 表面質量 | 逐卷(條) | - | 肉眼 |
6.2鋼帶的尺寸用常用量具測量。
6.3鋼帶的表面質量用肉眼檢查。
6.4鋼帶的厚度、寬度和表面質量檢查部位距鋼帶兩端的距離:
條狀鋼帶不小于250mm,卷狀鋼帶不小于3000mm;
6.5測量鋼帶厚度時,測量點距鋼帶側邊的距離;
不切邊鋼帶不小于10mm,切邊鋼帶不小于5mm。
6.6測量鋼帶的鐮刀彎時,將米尺緊靠鋼帶的凹側邊,測量從米尺到凹側邊的最大距離。
7驗收規則
7.1鋼帶由供方技術監督部門檢查和驗收。
7.2鋼帶應成批驗收,每批應由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尺寸及同一類別的鋼帶組成。
不同爐罐號組成的混合批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
7.3鋼帶的復驗應符合GB247中的規定。
8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
鋼帶的包裝、標志和質量證明書應符合GB247中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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