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
標準(standard)為在一定的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活動或其結果規定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規則、導則或特性的文件。該文件經協商一致制定并經一個公認機構的批準。
標準應以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以促進最佳社會效益為目的。
國家標準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國家標準的年限一般為五年,過了年限后,國家標準就要被修訂或重新制定。此外,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需要制定新的標準來滿足人們生產、生活的需要。因此,標準是種動態信息。
對沒有國家標準而又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準須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008-2023 福建明海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閩ICP備07035527號-1
閩公網安備 350403026100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