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質耐火制品
(1)標型規定230mm*114mm*65mm為標型磚;
(2)普型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定名為普型制品;
1)重量為2~6kg;
2)厚度尺寸為55~75mm;
3)不多于4個量尺;
4)大小尺寸比不大于4;
5)不帶凹角、溝、舌、孔、洞或圓弧;
(3)異型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定名為異型制品。
1)重量為2~12kg;
2)厚度尺寸為45~95mm;
3)大小尺寸比不大于5;
4)凹角、圓弧的總數不多于1個;
5)溝、舌的總數不多于2個;
6)1個大于50°~75°的銳角。
(4)特型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定名為特型制品。
1)重量為1.5~25kg;
2)厚度尺寸為35~135mm,管狀磚的長度尺寸不大于300mm;
3)大小尺寸比不大于6;
4)凹角、圓弧的總數不多于4個;
5)溝、舌的總數不多于4個;
6)1個30°~50°的銳角;
7)不多于1個孔或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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