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選時間(flotation time)
指浮選過程中進行分選所用的時間。浮選效果與浮選時間有著密切關系。浮選時間的長短決定著使用浮選機的多少,浮選時間長,需要的浮選機也多。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隨浮選時間的加長,回收率增加,而精礦質量降低。每種礦石都有其適宜的浮選時間,時間太短,回收率低,而時間太長不僅降低精礦質量,而且也不經濟(用浮選機多,耗電多)。各種礦石最適宜的浮選時間,是經過選礦試驗確定的。決定浮選時間的主要因素是:(1)礦石性質,如礦物可浮性及欲浮礦物的含量等;(2)浮選粒度;(3)浮選礦漿濃度;(4)浮選藥劑制度;(5)所采用的浮選流程等。以上因素中,礦物可浮性最重要,只要礦物可浮性好,其他條件較為適宜時,用少數幾臺浮選機就可獲得好的分選指標。一般規律是在礦物可浮性好、欲浮礦物含量少、浮選給礦粒度適中、礦漿濃度較小、藥劑的作用快而強以及充氣攪拌強等條件下,則浮選時間短。細粒分散的礦漿的浮選時間要比粗粒的長些。若所用浮選機的充氣量較大,攪拌較強,浮選時間亦會相應地短些。
精選時間(指各次精選的總時間)的長短,要根據礦物的可浮性及對精礦質量的要求來決定。浮選易浮礦物所需的精選時間為粗選時間的15%~100%。多金屬硫化礦優先浮選流程所需的精選時間可以等于粗選時間,或者是它的3~5倍。在浮選可浮性很好的貧礦并且對精礦質量要求很高時,精選時間可能較粗選時間多5~9倍。多金屬礦石進行優先浮選時,正確地確定浮選時間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當這些礦石的浮選時間很長時,過程的選擇性受到破壞,最終會使浮選指標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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